2019年11月07日14:33 来源:法制日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互关系的高度总结和概括,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全面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重点阐述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部署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为我们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对政法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